水环境监测
对水的质和量以及水体中影响生态与环境质量的各种人为和自然因素所进行的统一的定时或随时监测。
对水的质和量以及水体中影响生态与环境质量的各种人为和自然因素所进行的统一的定时或随时监测。
水环境监测就是按照水的循环规律(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水的质和量以及水体中影响生态与环境质量的各种人为和自然因素所进行的统一的定时或随时监测。
水环境监测的对象,可分为受纳水体的水质监测和水的污染源监测,前者包括地表水(如江、河、湖、库、大海等)和地下水,后者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
水环境监测还包括水体污染的生物监测,可弥补化学分析和物理测定的某些不足。利用生物对水环境污染所发生的各种信息判断水环境污染情况;生物长期生活在自然
环境中,不仅可反映出多种因子污染的综合效应,还能反映污染的历史状况。
(一) 对进入江、河、湖、库及海洋等地表水体的污染物质及渗透到地下水中的污染物质进行常规性监测,以掌握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六) 收集本底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水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与目标管理提供依据。
工作程序与步骤
根据监测区域的特点,进行周密的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主要调查收集区域内各种污染源及其排放情况和自然与社会环境特征(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
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
在样品存放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吸附、沉淀、氧化还原、微生物摄入与呼吸等反应过程,进而会引起样品成分的变化,造成较大的误差。因此,从样品采集到
分析测定的时间间隔应尽可能的短,若不能及时检测样品,应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保存。
由于监测误差存在于水环境监测的全过程,只有在可靠的采样和分析测试的基础上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处理数据,才能得到符合客观要求的数据,并将监测数据
上报 。
地表水(江河、湖泊、渠道、水库)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为满足地表水各类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要求,将监测项目分为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
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三类。
基本项目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湖、库)、总磷、铜、锌、硒、砷、汞、镉、铅、铬(+6价)、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
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包括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包括: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六氯丁二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等。
生活饮用水监测项目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
常规检验项目为: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细菌总数、砷、镉、铬(+6价)、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
氯酸盐、色度、浑浊度、臭和味、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同体、总硬度、生化需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非常规检验项日为:隐孢子虫、锑、钡、铍、硼、钼、镍、银、铊、氯化氰、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二氯乙酸、二氯甲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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